为充分发挥二级学院的管理职能、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学校每年度将实验教学经费按照一定比例划拨给二级学院形成实验(上机)教学材料费,用于本科实验(上机)教学相关的实验材料的购置。为合理调度及使用实验(上机)教学材料费, 保障材料费的使用效益,确保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验(上机)教学材料费的使用范围
1.实验(上机)教学材料费用于购买不属于固定资产范围内的本科实验材料的购置,包括材料、低值品和易耗品。
材料:指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物资。如金属、非金属的各种材料、燃料、试剂及化学药品,以及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等。
低值品和易耗品:低值品指单价在200元(含)至1000元(不含)之间,耐用期一年以上,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
2.教学仪器设备维修、维护等所需配件及材料的购置。
3.实验(上机)教学所需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实验服、护目镜、防火毯、废液桶、急救箱等安全用品。
4.实验室的日常维修维护,如更换水龙头、电插座、电灯、线路等维修。
二、实验(上机)教学材料费的分配依据
1.《天津商业大学本科培养方案一览》与《天津商业大学实验教学大纲》;
2.上一年度二级学院(部)实验教学材料费实际支出情况报表;
3.下一年度二级学院(部)计划开出实验课程明细表;
4.实验教学材料费年度预算情况
三、实验教学材料费的分配方法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按照实验教学材料费的分配依据,根据学校年度经费预算金额及计算公式算出的各二级学院具体材料费数额,财务处按经费预算金额分批划拨,执行进度具体按学校财务处规定执行。
四、实验(上机)教学材料费的管理及使用
1.划拨到二级学院(部)的实验(上机)材料费是保证实验(上机)教学正常运行的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不得挪做它用。各学院(部)要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确定院级领导一人负责此项工作。
2.各学院(部)必须根据全年实验(上机)教学任务情况,合理计划使用切块经费,保证实验(上机)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
3.各学院(部)要严格执行学校的物资申报、采购出入库及付款报销程序,具体程序如下:
① 计划申报与审批:各学院(部)每年9月报下一年度《XX学院XX年度计划开出实验(上机)课程明细表》(见附件2),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审批后,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参考学院(部)填报情况确定下一年度各学院(部)具体实验(上机)教学材料经费。
② 化学试剂、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采购:必须通过天津商业大学化学品管理平台采购。针对专业性较强的、化学品管理平台没有的非管控类化学试剂,经学院审批、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后可自行采购,采购完毕后,必须在天津商业大学化学品管理平台进行登记录入。
③ 购买的低值耐用品按照“天津商业大学低值易耗品暂行管理规定”执行,单独建帐,明确管理责任人,做到帐物相符,相关管理责任人员在岗位变动时,要对其所管物品进行清点,并办理交接手续。
④ 入出库手续:购进的物品,要按规定及时办理入出库手续,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进行物品分类登记等的帐目管理,入出库手续要求有两个人分别负责,不得由一个人统一办理。
⑤ 帐目管理:各单位领导必须随时掌控经费的使用情况,保证教学任务的完成,负责办理入库、出库手续的人员,要按实验室、实验(上机)课程对物品进行分类登记建帐。
⑥ 付款报销:各单位所购物品必须由学院实验中心主任和院长签字,按财务处有关要求办理报销手续。
4.二级学院在每年12月下旬将填写完成的本年度《XX学院实验(上机)教学材料经费实际支出情况报表(XX年度)》(见附件1)经院长签字盖院章后,报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备案,学院留存备查。
五、监督检查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督导专家组等采取定期检查或抽查等方式对各单位的经费使用及管理情况、购买实验材料账物相符情况、出入库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解释。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