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由经济学院实验中心统一管理,由任课教师具体负责教学、科研和课外学生科技活动,按照教务处教学计划和学院安排使用。
二、进入实验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使用前必须做好准备,检查实验仪器设备、材料是否完整,方可开始实验。
四、实验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严格组织教学和相关活动。实验教学前,指导教师应向学生宣讲实验守则、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要讲明与本次实验有关的理论知识、实验方法、操作技术,对学生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对不遵守规章制度,违反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的学生,指导教师和实验技术及管理人员有权令其停止实验。
五、实验课及相关活动结束后,任课教师要指导学生将相关设备和教具摆放整齐,经教师检查允许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六、任课教师授课时,要及时并组织学生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
七、学生要在上课前10分钟到达实验室,按照规定在相关位置坐好,不允许私自调换位置;下课后不允许在实验室逗留。
八、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及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爱护实验室的各种设施,禁止随意安装与实验无关的软件,禁止随意使用U盘等其它移动外贮存设备,禁止拆动实验设备,禁止将实验设备带离实验室,禁止在桌面上乱涂乱画,如发现有意损坏者,按损坏物件原价赔偿,情节严重者同时给予处分。
九、自觉维护实验室卫生环境,禁止吸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纸屑,不准携带各种食物饮品。
十、以上规定,任课教师及所有学生都要自觉遵守,如发现违反者,根据错误情节轻重,根据学校相关制度进行处理。
2006年6月经济学基础实验室制定
2023年10月经济与统计实验教学中心修订